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7-1100-2021-0000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1-01-20
  • 标    题: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管理系统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城管委综〔2021〕24号
  • 发布日期:2021-01-2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管理系统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城管委综〔2021〕24号
来源:城市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1-01-22 10:01

市容处、执法处,委属各单位:

现将《福州市城市管理系统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      

 


福州市城市管理系统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领导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指示精神,结合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委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重点场领域隐患治理。指导五城区城管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容处、执法处)

(二)严把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春节、元宵以及“两会”前后,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督促各行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三)提升灾害事故处置应对水平。有关单位要督促本行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有关单位要对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和垃圾处置设施开展排查,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设施设备,及时组织力量修复完善。(责任单位:市政中程中心、环卫中心、渣土处置中心、红庙岭垃圾处理中心)

(四)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各单位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将消防知识纳入普法、科普重要内容,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指导企业开展“两节”前消防安全集中培训。(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三、责任分工

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给合《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1月25日前)。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机关有关处室要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31日前)。各单位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委安办适时组织开展督导调研,实地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委党组依托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任组员,下设办公室,依托委办公室开展协调、指导、督促等有关工作。各单位应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科室和负责人,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单位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防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企业,要及时发出建议函、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百日攻坚行”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单位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四项清单”于每月30日前报送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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