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7-1100-2012-0010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2-09-05
- 标 题: 关于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 发文字号: 榕市容综〔2012〕226号
- 发布日期:2012-09-05
- 有 效 性: 有效
一、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情况
我局根据要求自上而下成立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局机关设立“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局办公室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及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应急办公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也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的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兼任本单位应急办主任。应急机构的工作人员按需要配备,以兼职为主,全部是正式在编人员。
二、应急预案管理情况
根据《福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要求:“负责搞好城市内河管理和河道清障工作,确保汛期内河行洪畅通。负责组建本系统应急抢险队伍。抗灾期间组织力量巡查内河行洪状况,及时处理河道漂浮物阻洪。灾后及时组织做好市区环境卫生清理。”据此职责要求,我局最新编制了《福州市市容管理局防洪抗台风应急预案流程及要求》(榕市容综〔2012〕201号)。局属各单位根据局的总体预案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编制本单位预案。如:《环卫保洁应急预案》、《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应急预案》、《内河保洁应急预案》、《内河引水所应急预案》、《直属执法大队应急预案》等。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预案并加强日常演练。
三、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情况
我局尚未开展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没有制定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工作规范。
四、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情况
我局系统各单位除市引水所五四排涝站设有水位监测设备外,其他单位没有自建的监测预警系统。我局主要依据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明文电报和省、市气象部门的气象监测信息,通过局应急指挥中心(110联动中心)向各单位传达监测预警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根据我局在应急工作中的主要职能,存有部分应急保障物资。主要包括:市环卫处储备部分扫把、铁锹等;市内河管理处备有部分救生衣等。此外。市环卫处用于日常保洁的环卫车辆(含垃圾运输车、扫路车、洒水车等),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的生产作业车辆,直属执法大队的执法车辆也可作为应急救援车辆使用。
市财政没有安排应急保障专项资金。
六、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共设有4支应急救援队伍约150人。其中:⑴市局直属执法大队50人;⑵市环卫处50人;⑶市内河处30人;⑷市引水所20人。主要用于灾后市容整治、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内河保洁、内河排涝等。此外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也有约30人的应急抢险突击队,用于因突发自然灾害而导致的次生灾害(如道路抢修、滑坡等)的应急抢险工作。
七、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体系建设情况
我局及局系统各单位对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非常重视,各单位通过应急宣传栏、宣传挂图等形式常年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宣传,提高职工的思想意识,做到警钟长鸣、有备无患。
专此报告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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