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7-2600-2018-0001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07-02
- 标 题: 中共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关于刘炳辉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城管委党〔2018〕23号
- 发布日期:2018-07-03
- 有 效 性: 有效
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容监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炳辉同志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
中共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林峰同志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执法监督处处长(试用期一年)翁民强同志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刘翁达同志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
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设备科科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李秀东同志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
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设施科科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林鸿同志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陈楚同志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2017年5月16日任命之日起计算。
中共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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