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7-0100-2014-0005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4-12-17
- 标 题: 关于印发《拆迁或改变环卫设施用途许可办事指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市容综〔2014〕279号
- 发布日期:2014-12-1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区市容局: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榕委办【2014】56号),我局拆迁或改变环卫设施用途许可下放各区市容局。为做好该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 ,我局重新梳理和规范了该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和法律依据,现将《拆除或改变环卫设施用途许可 事项办事指南》、《拆除环卫设施许可申请表》和《改变环卫设施用途许可申请表》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1、拆除或改变环卫设施用途许可 事项办事指南;
2、拆除环卫设施许可申请表和改变环卫设施用途许可
申请表;
3、《现场踏勘报告》式样。
福州市市容管理局
2014年12月17日
附件1:
拆除或改变环卫设施用途许可 事项办事指南
受理单位 |
XX区市容管理局 | |
事项名称 |
拆除或改变环卫设施用途许可 | |
许可类型 |
行政许可 | |
法律依据 |
《福建省城市市容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 |
办理条件 |
无 | |
申报材料 |
拆除环卫设施申报材料: 1、申请表一式2份; 2、房屋征收决定书; 3、替代环卫设施已交付使用的证明材料,或者经业主单位认可的环卫设施拆迁安置方案。 二、改变环卫设施用途材料: 1、申请表一式2份; 2、改变用途的环卫设施所有权或管理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3、替代环卫设施已交付使用的证明材料。 | |
审批程序 |
1、受理; 现场踏勘; 审批办结。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 |
环节 |
时限 |
经办人 |
收件初审 |
即日 |
XXX |
审查复核 |
即日 |
XXX |
现场踏勘 |
2 |
XXX、XXX |
审核办结 |
2 |
XXX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联系电话 |
填窗口电话 | |
申请表格 |
附后 |
附件2-1:
拆除环卫设施许可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
营业执照或组织结构代码证 |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
申请拆迁环卫设施名称及地点 |
| |||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
申请表一式2份; 房屋征收决定书; 替代环卫设施已交付使用的证明材料,或者经业主单位认可的环卫设施拆迁安置方案。 | |||
备注:1、申请人是该环卫设施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使用权人; 2、申请人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明确委托人员姓名,委托范围和时限; 3、申请表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附件2-2:
改变环卫设施用途许可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营业执照或组织结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申请改变环卫设施名称及地点 改变用途的理由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表一式2份; 改变用途的环卫设施所有权,或者管理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替代环卫设施已交付使用的证明材料。 备注:1、申请人是该环卫设施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使用权人; 2、申请人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明确委托人员姓名,委托范围和时限; 3、申请表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附件3:
现场踏勘报告(样式)
申请人 踏勘地点 现 场 踏 勘 情 况 现场照片 张附后 现场核 查人员 1. ,行政执法证号: 2. ,行政执法证号: 现场负责人(见证人) 单位名称: 姓名: 意见: 日期: 备注 1、新建的环卫设施所处位置,其服务区域是否可覆盖被拆除或改变用途的原有环卫设施。 2、新建的环卫设施所处建筑面积是否大等于被拆除或改变用途的原有环卫设施的面积。 3、新建的环卫设施建设标准是否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福建设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导则》、《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17-2009的要求。 4、新建环卫设施的配套机械设备、车辆是否满足需要,独立水电源(表)是否到位,水表管径和电源容量是否满足要求,污水是否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5、周边道路交通条件是否满足新建环卫设施的运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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