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7-0100-2009-0000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09-02-06
- 标 题: 关于认真做好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一届三次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
- 发文字号: 榕执综〔2009〕49号
- 发布日期: 2009-02-06
- 有 效 性: 有效
局各有关单位、机关各处室: |
2008年,在局党组高度重视下,局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局各承办单位和部门的领导认真负责,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许多困难,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72件,所有建议、提案都得到办复,其中解决和基本解决的件,代表和委员对我们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基本上达到100%。我局被市人大常委会授予“2008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今年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共63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40件,市政协提案23件;我局主承办41件,协办22件。希望我局各承办单位和部门、承办工作人员,振奋精神,做好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使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更大的提高,再上一个新水平。
总的要求是,今年的办理工作质量要赶超去年,办结率达100%、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率100%、见面率达80%以上,所交办的建议和提案必须在4月1日前务必完成。
具体工作中,必须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各单位、各部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实施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保持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渠道。办理工作能否落到实处,按时完成任务,关键在于承办单位对承办工作的认识程度和工作力度。局领导班子对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工作非常重视,继续实行局分管领导带头包件办理的办法,加大包件工作力度。各位局领导要对分管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批示具体的办理意见,各承办单位、各部门,要主动为局领导当好参谋,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供决策参考,并在办理过程中,定期向局领导汇报办理进度,复函形成后送局领导审签,最后以局名义盖章答复。各承办单位、部门一把手必须充分认识到代表和委员所提建议、提案是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推动,承办单位、部门是代表局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办理得好既是对代表和委员负责,也是对局负责,更重要的是对人民负责。各承办单位、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迅速把办理工作摆上日程,认真研究部署落实,按照办理工作的要求,明确承办单位、部门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抓到底,落到实处,办出结果,让代表满意。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的各项制度,从交办、催办、答复到监督检查等环节都要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各单位要在2月16日内将办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办理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办理打算、办理期限等)以文字的形式,反馈给局办公室汇总。一些涉及两个以上承办单位、部门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已明确排在工作分解表第一位为主承办单位,承办单位要认真负起责任,切实抓好承办工作,同时协办单位也要全力配合,共同把办理工作做好。涉及到市直其他部、委、办、局的建议和提案,要主动联系和配合。
(二)认真调研,真管真办。
办理工作的核心是求真务实,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各承办单位、部门要以办理工作为契机,下功夫解决实际问题,给代表和委员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今年有些部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很重,如环卫(22件)、内河(含市容公司、引水所16件)、市容(14件)、执法(违建、渣土11件)等方面。“建议和提案”较多,说明人民群众对我们这些部门的期望很大。各承办单位、部门要对承办的工作做好调查研究,制定出科学的解决方案,落实切实可行的办理措施。对应当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抓紧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短期内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因客观条件和政策限制不能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向代表和委员解释清楚,取得他们的理解;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需要几个单位协调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各承办单位应该主动协商,积极配合,共同解决好、落实好,不能久议不决,久拖不办,更不能相互推诿,踢皮球;对一些办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的建议和提案,局分管领导必要时要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或现场办公,邀请建议和提案的代表、委员参加,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取得的理解与支持,确保办理效果。
(三) 规范答复,强化督查。
要进一步规范建议提案答复工作,切实做到“八要”:一要在调研的基础上答复;二要在见面协商沟通后再答复;三要依法办理、依法答复;四要以正式文件和规定的格式答复;五要及时将答复意见反馈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有关工作部门;六要提高答复效率;七要做好不满意件的重新答复;八要做好答复后的督办落实和意见收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是政府系统办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责任,把好“五关”,即建议和提案内容分类关、交办关、催办关、审核关、答复关。分类关,就是要吃透“两案”内容,了解背景情况,做好收集、整理、登记、批分环节工作;交办关,就是要做到内容对口、职能对口、职责对口;审核关,就是对重大、重要和特别复杂的建议、提案的答复一律先送局领导审核、会签;催办关,就是领导要经常与承办部门、承办人员保持联系,掌握情况,督促办理;答复关,就是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并且要尽量上门送达。今年将继续坚持承办单位复函形成后报局办公室统一审核把关的做法,各承办单位、部门的复函必须经办公室审核和局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局主要领导签发,再答复代表和委员。为推动办理工作,要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随时跟踪督查,3月20日将对所有承办单位、部门的办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办理工作进度快、质量好的将进行表扬。对敷衍应付、不认真办理的单位将要通报批评。总的办理原则是时间服从质量。
(四)加强联系,沟通情况。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自群众、来自基层,他们提出的建议和提案集中反映了群众意愿和呼声。对这些建议和提案,不能采取被动的态度,提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也不能就事论事,而是要变被动为主动,举一反三地做好工作,通过一个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解决一个方面的问题,总结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并注意从中找出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改进工作,提高效率,促进各项事业的开展。因此,市政府要求各承办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请代表和委员参与政府决策,多提宝贵意见。征求意见的渠道要宽一些,形式要多一些,如邀请代表和委员参加现场办案,对重要建议和提案反映较集中的问题,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和委员视察工作等。通过采取这些形式,使代表和委员更多地了解市情,了解有关政策,了解政府工作,了解他们所提问题的解决进度和措施,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同代表和委员联系,必须态度诚恳,虚心求教。凡未同代表和委员联系、沟通、征求意见的,一律不准直接答复。征求意见时如果出现代表和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情况,要进行深入反思,再进一步研究办理,最终达到代表和委员满意。总之,各承办单位、部门要把代表和委员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本单位、本部门办理工作好坏的尺子,认真听取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我们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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