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对《福州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公厕建设管理提升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2-2024年)》 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7-14 16:44

  一、背景依据

  为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实现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全国排名“保五争三”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8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目标任务

  《方案》明确了我市以常态化保洁为基础,以垃圾分类为中心,以推进市场化为重点,构建设施完备、收运处置链条完整、机制灵活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同时,持续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建管并重,探索长效的建设、运行、管护机制,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确保农村公厕管养做到灯明、水畅、干净、整洁、无臭味,实现“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群众满意”的目标。

  三、范围期限

  《方案》自2022年7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四个部分及三个附件,包括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公厕建设管理三年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资金保障和工作要求等内容。

  (一)明确三年总体目标及年度目标

  1.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到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覆盖乡镇达100%;2024年,环卫市场化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缴交率力争达到100%,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公厕建设管理方面:根据片区规划调整和群众实际需求,因地制宜进行补点建设、提升改造。积极推动捆绑打包农村公厕管养、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实施市场化,提升运营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到2024年,农村公厕全面落实常态化管理和保障机制,农村公厕基本实现市场化保洁。

  (二)明确重点任务

  《方案》明确了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公厕建设管理今后三年主要围绕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改造提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促进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农村公厕提档升级、提升农村公厕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及农村公厕管养市场化范围、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缴交率等7大重点任务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明确了各项任务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

  (三)落实资金保障

  为确保三年目标顺利完成,《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将农村垃圾治理、农村公厕建设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要求市、相关县(市)区制定资金补助政策,切实保障配套资金投入,重点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正向激励。规定可采取“政府奖励、村民缴交、社会捐赠”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公厕建设管理有稳定资金作为保障。

  (四)明确工作要求

  《方案》从组织领导、建设施工要求、宣传发动、考评监管、智能化管理及创新机制等6个方面对各县(市)区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各县(市)区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制定本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公厕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倒排进度,大力推进。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震宇

  联系电话:83200173

 

来源: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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