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委以“加强城市管理法治化”为目标,以“持续规范城管执法”为抓手,以“城市管理普法宣传”为引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争创法治政府示范市,努力构建一支人民满意的城管队伍。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完善城市管理法治化建设
1.完善城市管理法规制度。一是推进《福州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政府规章修订工作,待报市司法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二是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和修改《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列入我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三是制定印发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等4部行政规范性文件。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专项清理工作。一是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制度。截止目前共制定印发4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经委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并按规定及时报送备案,合法性审查率100%,且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二是积极开展文件专项清理。开展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清理共有1部政府规章、2部规范性文件与《行政处罚法》相抵触,其中《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政府规章已于今年5月废止、我委代拟的《福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暂行办法》已经修改并于今年11月以市政府名义公布施行、以我委名义印发的《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行政处罚规程》已经修改并于今年9月印发施行;6月开展了政府规章中不合理罚款专项清理工作,经清理共有2部政府规章的法律责任条款与上位法规不相一致;10月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未发现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一是开展法律顾问聘任工作。今年4月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福建三山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委法律顾问,为我委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二是积极推行律师参与城管执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指导作用,在处理重大涉法事务时邀请律师直接参与,为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截止今年11月,累计审核我委涉法文件59份,极大地保障了我委行政权力运行的合法性。
4.认真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申报工作。为配合我市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我委认真梳理并形成共100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分工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并按任务清单逐项提供证明工作情况的相关材料,按时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
(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1.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强化监督考核。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考核范畴,定期对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考核。二是有序推进执法公示。截止目前共计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公示行政处罚信息671条、行政许可信息288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规范执法文字记录。为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结合住建部城管执法文书样式,对2020年版执法文书样式进行修改与完善,并形成新版文书印发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四是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截止目前共审核重大执法决定22件,退回补充调查5件,提出纠正意见3件,同意14件,保障了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动态调整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一是动态调整我委权责清单。根据我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梳理工作实际,同时结合餐饮油烟行政处罚权移交和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了我委权责清单。调整后我委共有217主项(含438子项)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5主项(含7子项)、行政处罚170主项(含363子项)、行政强制12主项(含18子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10主项(含12子项)、其他权责事项12主项(含30子项),新调整的权责清单已通过委门户网站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布。二是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新修订的《固废法》和我市文明行为立法情况,动态调整了21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经市司法局审核后于今年6月印发实施;根据我省古树名木保护和我市户外广告及停车场管理立法情况,动态调整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2项。
3.积极推进城管综合执法改革。一是主动推进行政处罚权移交。今年上半年主动与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对接、沟通与协调,并就做好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执法工作共同签署了《关于移交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行政处罚权事项和加强执法协作的备忘录》。二是配合推进街镇综合执法改革。配合省住建厅,结合我市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并梳理了《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清单》。经梳理,我委共有169项(含351子项)行政执法事项可以赋予乡镇(街道)行使,其中行政处罚事项157大项(含333子项),行政强制事项12大项(含18子项)。
4.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我委权责清单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于今年2月制定并公布了《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我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公布了《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及与随机抽查事项相对应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力求做到“数据清、底数明”。《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均按规定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加强对本系统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做好2021年度我市城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5月21日我委组织委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人员、13个县(市)区城管局(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会,就城管系统双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实施程序和执法文书填写等进行了解读,有效提高了我市城市管理系统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按时保质完成抽查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DB35/T 1792-2018)地方标准,采用抽签的形式随机抽取了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抽取过程实行全过程记录,力保做到公平、公正和程序规范。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和具体检查实施方案,全年共组织委机关业务处室、委属单位对5个随机抽查事项、58家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按规定全部向社会公开。
5.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证件管理工作,按要求开展执法证更换工作,共更换并申领新执法证290本。
6.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职责。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今年以来,我委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受理5件,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3件,共审结5件(含上期结转3件),其中撤销2件,确认违法3件。二是合理化解行政诉讼纠纷。今年新收到行政应诉案件(作为第三人应诉)1件;上期结转1件,在诉讼过程中主动与当事人协调沟通,经协调当事人主动撤诉,化解了行政争议。
(三)加强城市管理普法宣传
1.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定印发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普法对象、内容、方式、要求和时间节点等内容,推动普法任务有序进行;二是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报纸和委门户网站发表普法典型案例和法治宣传视频,加强以案释法。同时向社会公众发放法律宣传手册,有力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认知与了解。
2.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为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委于6月17日至18日组织开展年度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暨典型案例评析会,向各县(市)区城管执法业务骨干解读新行政处罚法、执法文书填写规范以及执法常见问题分析解答,同时各县区城管局就各自典型案例经验进行相互交流。此次培训加强了我市城市管理系统执法经验交流,对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1.减化行政审批办理。一是压缩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办理时限由原3个工作日提速为即办件,“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理时限由原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大幅度缩短事项办理时间,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二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对审批事项“运输企业运输建筑垃圾备案”,由原来的参与同一建设项目运输建筑垃圾的运输企业都需要申办“运输企业运输建筑垃圾备案”简化为只要委托1家运输企业申办,其他运输企业参与建筑垃圾运输的,由监管部门统筹安排,让企业少跑腿、办快事。三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对现行事项认真梳理,并编制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消纳建筑垃圾备案”两个事项的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实现了审批服务事项流程更简、办事更快、服务更优,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多、手续繁等问题。
2.主动靠前服务群众。一是对涉及新建项目管线接驳的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申请,在“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向各管线单位发起管线接驳方案征求意见,各管线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委行政审批窗口,切实解决了申请人跑腿多耗时长的问题。二是安排专人每天至少1次对我市“多规合一”平台需办事项进行事前跟踪、提前对接、及时办理。今年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送的“福大西门垃圾转运站”“晋安区垃圾智能分拣中心项目”“原金山绿轴环卫设施用地”“后坂公交停车场西侧商住用地”“后坂公交停车场”等5个征求意见项目。三是安排专人做好“挂起件”跟踪工作。“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事项涉及“缴费”挂起的特殊环节,我委行政审批窗口特安排专人及时电话回访申请人,了解项目缴费进展,并督促其尽快缴费。
3.多举措提高审批效率。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及我委和市园林中心的项目,在现场踏勘环节,采取现场联合踏勘,统一出具踏勘意见。二是加快市政公用连接服务。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新建工程建设项目,且仅在人行道上需进行破路的供电、供水、供气、排水等小型市政公用接入工程,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审批改为施工前通过“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备案,有效提高了新建工程项目小型管线接入工程的审批效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标先进城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项目涉及的规划批准文件存在滞后。
三、2022年工作思路
1.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建设。一是制定城市管理法治建设五年规划。按照《法治福州建设规划(2021-2025)》,制定我市城管系统法治建设五年规划实施方案,夯实“十四五”发展基础。二是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2018年制定的《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修改完善。三是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加强监管事项梳理和监管数据收集。四是加大城市管理普法力度。以新制定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正式施行为契机,开展城管系统专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支队执法人员业务骨干和各县(市)区城管局法制科负责同志进行集中培训学习,确保新的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2.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效。一是全力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推进“一趟不用跑”模式,持续推行智能化“秒批”服务,通过“网上办、快递办、自助办、掌上办、智慧办”等多种方式,减少本部门事项跑腿次数,提升办事便捷度。同时,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不断提高审批效率。二是主动靠前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务协同服务能力以及审批效率。三是做好办事指南的修订完善工作。围绕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在线办理成熟度、在线服务成效度等五个方面,着力在减事项、减材料、减时间上下功夫,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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