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区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福州市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专项规划 》已于2017年11月27日经福州市政府批准实施,由于在规划实施期间,园区内许多建设项目的规划用地红线,项目规模、处理工艺有所调整,为满足福州市城市固废垃圾的处理需求,响应国家垃圾分类等政策,对《福州市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专项规划》进行局部修改,2020年9月2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42号已原则同意修编内容,具体修编内容详见附件。
现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1月18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向市城管委公用处咨询(联系电话:83330100),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向市城管委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73225)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意见,书面反馈意见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1410室,邮编350026。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