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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拆旧项目可选消纳卸渣点

来源: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3-09-04 08:46:00 字体显示:
  根据《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拆运核算管理的规定(试行)》(榕政办[2018]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拆运核算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8]108号)、《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征收项目旧房拆除及砖渣清运合同>的通知》(榕财建[2018]62号)、《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拆运核算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榕财建[2018]112号)等文件精神,建筑垃圾拆运招标前,须由我委确定消纳卸渣点。现将拆旧项目可选消纳卸渣点公告如下:
拆旧项目可选消纳卸渣点情况一览表
序号  卸渣点名称 业主单位  联系人
1 闽侯县祥谦镇官前村福州喜顺公司建筑垃圾临时受纳点项目 福州喜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肖伟桦
13400533290
 2 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回填   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蔡峰18960888007
3 龙峰渣土资源化利用项目 福州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陈礼东
13600800406
4 窗厦新南资源化利用项目 福州高新区新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由福建和境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杨宗庆
13960980000
福建永福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再生消纳点  福建永福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江荣
13960869493
备注:1.按照区域整合消纳的方式,原则选择就近处置。
2.上述项目涉及规划、国土、林地、水利、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须按规定办理,并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3.以上信息如有变化,将及时更新。